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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认证

文章出处:色涂君网络发表时间:2018-01-22 10:32
今年的成人高考录取工作已经结束了,马上要进行的将是注册工作,每年的注册工作都离不开“前置学历清查”,作为资深学籍管理工作者的小编在这里科普一下:所谓“前置学历清查”指的是报考专升本(或者本升本)学员要再核查报考前的学历。这个时候需要进行“前置学历清查”的学员们通常会接到班主任通知要求尽快去进行学历认证,并上交学历认证报告。接到电话的你有没有一头雾水?你从来不知还有“学历认证报告”此物,更惶论在哪里办理此报告。不着急,小编来为你解答诸多疑惑。
 
学历认证报告简介
 
我们这里讲的学历认证报告其实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简称。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心是教育部唯一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全国有十多家代理机构(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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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人单位和个人可凭报告编号和证书编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报告的真伪;
 
认证项目
 
1、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
2、军队院校学历证书认证
3、高等院校课程成绩单认证
 
认证所需材料
 
1、所有认证均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991年前毕业者还需提交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及毕业生名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档案部门公章)。
 
2、成人、网络教育及开放式教育等的“专升本”以及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等证书申请认证,需同时认证“专科”学历。
 
3、申请军校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及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现役或退役、退伍证明复印件、个人档案中的学籍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中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补充提供士兵入学批准书,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补充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4、申请自考学历认证,需提交申请表、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如证书系“函授、卫星电视教育、自学考试相沟通培训高等师范的” (即“三沟通”)自考学历需同时提供证书持有人的教师资格证明。
 
认证注意事宜
 
1、原毕业证书丢失且无法提交证书复印件的,需提交“毕业证明书”或学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的有效证明(盖有公章及经办人签名)。
 
2、 证书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不一致
 
(1)如为公安部门更改了该人员的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必须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
 
(2)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出生年月,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招生录取名册复印页(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如为自考类证书,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登记表)
 
b.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并证明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手写签字及联系方式)
 
3、证书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符
 
(1).如为自己更改了姓名,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登记,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a.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含该人员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现场提交申请的,请核实原件,确保与复印件一致且无涂改现象)
 
b.户口本上无曾用名:提供与证书持有人出生日期一致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必须是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监制的,加盖含县级公安机关名称的户口专用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
 
(2) 如为在校期间,学校填报错了该人员的姓名,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向毕业院校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如为自考类毕业证书,认证申请人可直接凭档案里的毕业生登记表、到当地省自考办开具《毕业证明》
 
* 如无法出具《毕业证明书》,可补充以下材料替代:
 
a.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必须是含该生信息、学校及招办公章的名册单页,并加盖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公章)
 
b.学校书面证明(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为当时录错,确认为同一人”的详细情况说明,盖章并附经办人及联系方式)
(注:补充材料均应为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完整复印件)
 
4、2000年之前毕业的学历证书,如能提供当年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档案部门公章),将会缩短您的认证时间。
 
5、办理中、英文成绩单认证,需提交中、英文成绩单原件。
 
申请认证流程
 
1、填写《学历认证申请表》
 
2、提交学历认证所需材料
 
3、缴纳认证费用
 
4、确认报告领取方式(自取或者邮寄)
 
 
申请认证时限
 
1、一般情况,认证工作在申请正式受理后15-20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双休日)完成。
 
2、如超出3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对申请材料进行认证,认证处将通知申请人,并退还所缴费用。
 
4、如因申请人提供材料(信息)不完整、不准确或不真实,导致认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不能退还申请费用。
 
5、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历认证申请复核工作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
 
关于认证复议
 
1、证书持有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并提供学校招生录取底册(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学校档案馆或教务部门证明、以及证明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相关申请资料逾期销毁,故超过2个月不再受理复议,需重新进行认证)
 
2、认证结果为“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不提供复议。
 
3、军校毕业学历申请复议,请自行先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新生学籍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管理中心联系
 
4、自考毕业学历申请复议,需提供毕业院校所在省自考办证明以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
 
5、复议不再收取认证费用,如需邮寄复议结果,需另行支付邮费。
 
关于认证报告样本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通知
 
 
关于湖南学历认证机构
湖南省教育厅西院
联系地址:长沙市蔡鳄北路教育街11号湖南省教育厅西院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省农业厅老院对面)
邮政编码:410005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731-84402928/84402947
传真:0731-84402984/84402947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亭新建西路37号
邮政编码:410007
联系人:周老师、汪老师
联系电话:0731-82816660/8281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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